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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决定从1996年起连续三年在全省开展住宅质量
年活动。这个活动的目标是:加快住宅建设,消除质量通病,建设小康住房。
为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开展好这一活动,辽宁省在年初召开的全省建设工作会
议上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住宅质量年活动的决定》,并在3月27日召开了全省
开展住宅质量年活动的电话会议,公布了《辽宁省开展住宅质量年活动方案》。方
案要求从1996年起,凡交付使用的住宅工程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住宅工
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80%以上;消除影响住宅工程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全省每
年创出500栋无质量通病的住宅工程;搞好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各市都要积极创小
康住宅示范小区并至少有一个住宅建设试点小区。《活动方案》对各规划、设计、
建设(开发)、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强化政府的宏观管理
与监督、推进科技进步、严格工艺标准、加强对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管理、实行回访
保修制度等方面也做了详细规定,并决定在全省开展评选“住宅质量年十佳住宅工
程”、“住宅质量年优胜企业”、“住宅质量年优秀小区”等活动。省里成立了以
省长助理慕绥新同志为组长的全省住宅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并要求全省各市也要
组成包括规划、设计、房产、建设(开发)及质量监督等部门在内的联合工作班
子,认真搞好规划,制定有关方针政策,落实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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