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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三届高校校园好声音大赛举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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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1 19: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增加校园文化气息,进一步推进文化育人,鼓励更多的大学生通过音乐和歌声张扬青春的梦想,积极打造湖南省高校校园好声音大赛的文化品牌,全面展示湖湘大学生的青春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湖南校园好声音——湖南省第三届高校校园好声音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口号
1.湖南校园好声音,唱响青春中国梦。
2.校园大舞台,我是校园咖!
二、活动名称
2017湖南校园好声音——湖南省第三届高校校园好声音大赛(简称“2017湖南校园好声音”)
三、活动开展时间
2017年6月—11月
四、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教育厅
承办:湖南教育电视台、各落地活动高校
组委会办公室设湖南教育电视台
五、参与对象
全省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经国家批准的独立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均可参加。
本届大赛按“音乐专业组”、“非音乐专业组”两个组别进行比赛,设有音乐类相关专业的院校只能参加“音乐专业组”评选,未设音乐类相关专业的院校参加“非音乐专业组”评选。
大赛以学校组队的模式开展,每校按5名选手的规模组队,另配备领队1名、指导老师1-3名,另外,各队可邀请伴舞伴奏团体或其他团队及个人进行多元化的各种创新伴舞伴奏等(如杂技、魔术等均可)。其中,“音乐专业组”学校队伍中,应至少包含1名音乐专业选手。参赛期间,各学校必须对本校参赛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等安全负责。
六、曲目要求
1、内容要求:曲目作品形式不限、内容不限,主题应积极向上、健康阳光。鼓励对作品进行创新改编或创新演绎,鼓励原创、民歌和民谣作品,鼓励在作品中融入校歌校训元素。在节目评选时,评审将酌情对原创、改编作品给予加分。
2、作品报送:2017年7月3日前,每校需报送3-5个“校园好声音”作品至湖南教育电视台,其中至少包含2首个人曲目、1首团体曲目。其中个人曲目为个人独唱,团体曲目则由全队5人共同参与完成,5人均需有演唱。各校将每首歌曲录制成音频或视频MV,以光盘或U盘报送,每首歌曲时长2-5分钟,歌曲名称25个字以内,歌曲描述25个字以内。曲目格式要求为MP3、WMA、MP4,单曲音频文件限10M以内,单曲视频文件限500M以内。报送作品时,每校需同时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校园好声音报名表》(附件1)、《校园好声音作品信息表》(附件2)和每首作品演唱者的生活艺术照,1曲配1张照片,以此完成各队的正式报名。
3、其他要求:原创曲目需注明,演唱者需对自身承诺的“原创曲目”版权负责,如因此产生法律纠纷,自行承担。非原创歌曲,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个人(团队)原创歌曲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单位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提交的原创歌曲,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所有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和传播权。
七、奖励机制
1.基本奖项
分音乐专业组、非音乐专业组两个组别进行比赛和设奖,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4个,另根据参赛作品情况设网络人气奖、原创音乐奖等专项奖,设30个左右优秀组织奖,若干个优秀指导老师奖。本届大赛过程中将评选50个优秀作品及1支我省代表队,由组委会推荐参加全国高校“校园好声音”活动。
2、其他激励机制
在艺术水平整体较高的情况下,大赛组委会将考虑组织优秀歌手、团队举办专场演唱会,并在专业音乐人的指导下和权威媒体平台支持下,创作录制若干首湖南校园好声音原创音乐,在网络推广,并推荐参与其他大型赛事、电视或网络节目的录制。
八、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6月)。全省高校按照文件要求广泛宣传活动内容,发动学生参与。湖南教育电视台组建专门电视执行团队,围绕活动及赛制进行细节策划和全方位筹备,做好沟通、衔接,完善方案细则。湖南教育电视台(电视+微信端+网站)播出电视宣传片,并联动省内主要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介绍本次大赛的活动内容。
2.校内选拔赛(6月)。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大赛的校内选拔活动,具体校内选拔赛的举办时间、形式应提前与组委会联系确定,并配合组委会做好宣传、组织等事宜。每校选拔赛的任务为:每校选拔出自己的5人好声音代表队。
3.晋级赛(7月)。各校以报送曲目参评的方式进行晋级赛评选。7月3日前,各高校代表队组织校内选拔出的5名选手,录制3-5个“校园好声音”作品报送至湖南教育电视台,其中至少包含2首个人曲目、1首组合或乐队曲目。
7月上旬,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曲目进行初审、筛选,评选出若干入围作品上传至湖南教育电视台官网“2017湖南校园好声音专区”(www.hnedutv.com),开启网络投票,并于7月10日前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以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曲目评选。晋级赛将评选出50个优秀作品参加全国高校“校园好声音”作品征集活动,评选出1支队伍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校园好声音”大赛,评选出20支队伍参加“2017湖南校园好声音”决赛。
4.决赛(2017年10月-11月)。音乐专业组、非音乐专业组分别设10个决赛名额,于10月-11月期间进行决赛评选。决赛的比赛形式、赛制等具体事宜,届时提前另行发布通知。决赛将评选出湖南校园好声音大赛各奖项。
5、高校专场展演系列活动(7月-12月)。为推进我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切实帮助各高校组织好校园文艺展演活动,湖南教育电视台将在组织省级比赛的同时,联合省内部分高校举办“2017湖南校园好声音高校专场展演系列活动”。系列活动周期为5月—12月,以学校自愿、双向选择、共同策划为原则。每场活动由湖南教育电视台联合高校共同承办,共同确定主题、制定方案。凡有意向的高校请提前与教育电视台联系。
十、评选办法
1、晋级赛评选办法
针对湖南教育电视台官网上的各校曲目,单曲总分100分,由网络人气分和专家评审分构成,其中网络人气分占40分,专家评审分占60分。歌曲在湖南教育电视台官网中的人气排位,按下表核算分值:
经核算,单曲总分排名前50名的歌曲,获得推荐参加“全国校园好声音”作品征集的资格;
在每校报送的3-5首曲目中,以较高分数的3首曲目作为各校晋级“湖南校园好声音”决赛的参评曲目,3首曲目分数总和即为学校总分,各组别学校中总分排名前10名的队伍晋级“2017湖南校园好声音”决赛;
在全部参赛学校中,总分排名第1名的队伍获得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校园好声音”大赛的资格。参加全国赛的高校代表队,参与办法、组队方式以全国赛方案为准。
2、决赛评选办法
决赛的比赛形式、赛制等具体事宜届时由组委会提前发布。
湖南教育电视台联系人:盛晓琴,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77号,电话:0731-85392291、18673156004,邮箱:[email protected]:崔恒源,电话:0731-84720593。
附件:1.《校园好声音》报名表
2.《校园好声音》作品信息表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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